1. 项目编号: QQZB
2.项目名称:采购江津院区零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万元
5.最高限价:35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江津院区零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服务期届满
8.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磋商当天以递交响应文件现场甄审查询结果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附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评审阶段的资格性审查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18日起至2025年02月24 日,每天 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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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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