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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高家镇湖仁村百果园(二期)整体挂牌招租
日期:2025-02-18 收藏项目
一、招租标的概况:衢江区高家镇湖仁村百果园(二期)整体公开挂牌招租。其中,仓储建筑面积约1020平方米,大棚果园约26亩,露天果园约3亩,含所有设备及附属设施。(按现状招租,具体情况以实际查看为准,本次招租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实际面积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首年租金起挂价为********元,竞价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息。二、其他事项揭示: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合法的果蔬种植。3.租赁年限: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20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4.成交原则:****网络)竞价,首年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权。5.承租人需合法使用租赁标的,敬请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标的是否符合办理经营所需各类证照的要求。6.承租人需承担出租方委###市衢江区宏景柑桔专业合作社种植的果园内原有果树、果苗的种植成本共计********元,果树、果苗所有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承租人需清理完毕果园内种植的所有果树、果苗,逾期未处理完毕的视为遗弃物,归出租方所有。7.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8.该招租果园用地审批使用年限至2035年10月30日止,若到期后未能续期的,则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承租人需在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后三个月内清理完毕果园内种植的所有果树、果苗,逾期未处理完毕的视为遗弃物,归出租方所有。9.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10.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租方仅提供《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电子票据),若承租人需开具税务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11.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12.其他租赁条款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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