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的数额(含价值)标准,执行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的数额标准,包括较大数额罚款.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辽宁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数额规定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