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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坂仔交管站等四处房屋建筑安全鉴定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2-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HYGC[2025]-01号项目名称###县坂仔交管站等四处房屋建筑安全鉴定项目(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3.********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县坂仔交管站等四处房屋建筑安全鉴定项目(三次)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合同履行期限:根据谈判文件及合同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规定的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或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4个专项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外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入闽备案);或按###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证书,且###市住****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中。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土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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