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西片区)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已由唐山市水利局以唐水河湖[202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唐山市丰南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西片区)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2.1.2建设地点:唐山市丰南区。2.1.3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煤河清淤疏浚及开卡8.702km、老煤河整治河道10.849km;煤河河道局部衬砌1.5km、老煤河河道局部衬砌1.6km;煤河引煤入运段新建节制闸1座,老煤河桩号LMH3+850、LMH4+830、LMH7+850新建扬水点三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1.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2.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投标人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2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分包,如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如不分包,直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特别提醒: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不按“暗标”格式编制视为无效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02-18 09:00至2025-02-24 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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