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2-19 16:00:00
泉州港围头湾石井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安全警戒船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泉州港围头湾石井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石井码头。
建设规模:新建2个2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使用港口岸线430米,设计年通过能力340万吨,其中集装箱10.5万标箱。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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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期限(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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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警戒船 |
≥45吨 |
艘 |
1 |
12 |
|
2.2.2租赁期限:暂定租赁12个月(具体视招标人施工进度而定)。
2.2.3交付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泉州港围头湾石井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施工现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石井码头)。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每期结算经招标人批准后30日内支付中标人90%的租金(依据业主当期支付比例),剩余10%作为预留金,待租赁期满,报价单位严格履行完毕合同后,于报价单位退场时一次性无息付清。
2.2.6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该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
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3.4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4 其他要求:
3.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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