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原则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现状参与投资人竞争,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债务人贵州辰锦月色旅游发****公司成立于2019年08月06日,法定代表人为潘星任,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6HWKN33K,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市乌沙镇牛膀子村下落红组14号,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旅游业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停车场服务;娱乐性展览;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小餐饮;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住宿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贵州辰锦月色旅游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债务人股东****公司的资本构成为:(一)唐宝国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二)李玉春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三)贵州景管家旅****公司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四)黄继海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五)王庭顺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六)文建朋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七)扶正松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认缴出资期限为2023年12月30日前****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二)项目基本情况目前债务人开发的“贵州龙山地探索旅游区建设项目”项目位于贵州###市乌沙镇牛蒡子村,该项目是###市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项目;该旅游开发###****网、基础设施设备已投入到位基本完善,通过引入资金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利润,启动还款程序;该旅游项目距离乌沙镇高速口仅3公里,距###市区仅10公里,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项目运转起来有利于带动乌沙镇经济的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市乌沙镇人民政府签订《贵州兴义乌沙镇黔龙谷农旅一体化综合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规模为预计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第一期4千万元;第二期1亿元;第三期********亿元)****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与牛膀子村民委员会及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书》,流转土地********亩,流转土地期限30年****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市人民政府签订《贵州龙山地探索旅游区建设项目框架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该项目享###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市****局于2019年11月21日出具《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对贵州龙山地探索旅游区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登记。黔西南****局于2020年7月6日出具了《黔西南****局关于贵州龙山地探索旅游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局于2020年8月28日出具了《关于贵州龙山地探索旅游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市文****局于2020年11月24日出具关于同意《兴义.贵州龙山地探索旅游区项目总体规划》的批###市旅规委复[2020]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20日出具《省人民政府关###市2021年都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市贵州龙山地探索旅游区项目被列入2022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新建项目。(1)已建成部分项目分三期开发,一期开发###****网、基础设施设备已投入到位基本完善。已建成空中自行车栈道设施1组、简易节装箱16个、可移动小火车餐厅1个;游客接待中心房屋一栋三层,建筑面积1760平方米(毛坯房未装修,土地出让金80多万未缴纳),洞穴酒店12个(手续待完善);停车场一个,占地********平方米(因未经批准用地,未依法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2023年3月24###****局作###市自然监处〔2023〕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非法占有土地********平方米上修建其他设施********平方米依法处予没收,如项目启动投入经营,可以租赁方式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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