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声明人1. 镇国用(2008)第6791号陈晔,吴安义321********1GB********F********阳光世纪花园百合苑C区2幢第1至3层103室陈晔2. 020****************杨艾兄********..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