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出行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天翼交通 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出行信息系统开发项目比选内容包括智能出行信息
系统开发服务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出行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翼交通科技有喂公司智能出行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2. 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
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
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注册资本不包含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
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1
2.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
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 3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 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贡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餍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
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7参选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合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案例累
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2-15 09:00到2025-02-18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24 14:00
一、招标条件
本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出行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天翼交通 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出行信息系统开发项目比选内容包括智能出行信息
系统开发服务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出行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翼交通科技有喂公司智能出行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2. 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
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
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注册资本不包含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
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1
2.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
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 3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 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贡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餍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
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7参选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合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案例累
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2-15 09:00到2025-02-18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2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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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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