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LHC2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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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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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项 |
一、物业服务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冯京办公区、山谷办公区及山谷路23-26号自助办税厅。 二、人员配备: 保安工作人员10名(冯京、山谷办公区共8人、冯京办公区办公大楼大堂白班1人、24小时自助办税厅1人);保洁人员3人(冯京、山谷办公区及24小时自助办税厅卫生);勤杂人员2人(仓库保管员、会议服务、报刊收发、办公物资发放及冯京办公区办公大楼饮用水供应、摄影、照相、开车、公物搬移、文稿撰写、视频制作、文字打印等,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物业公司指派1人为项目经理负责物业服务安排、协调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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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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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四)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售价:采购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2月2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逾期不受理。
(二)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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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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