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玉塘综合接驳站拆除恢复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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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2-15 09:00:00 至 2025-03-07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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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2-25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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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3-02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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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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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三、详细公告内容
玉塘综合接驳站拆除恢复工程【标段编号:2502-440300-04-01-900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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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接驳站构筑物及地块硬底化拆除,并对地块(20482.75平方米)进行人工草籽复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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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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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271.7641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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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271.7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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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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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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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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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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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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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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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3-07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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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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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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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加盖公章),明确各自职责及分工,联合体各方需具备各自分工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承接。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单位。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主体单位签字、盖章。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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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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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所要求的企业资质: ①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具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企业(具备“拆除废弃物”且“正常消纳”的消纳备案文件证明扫描件)。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加盖公章),明确各自职责及分工,联合体各方需具备各自分工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承接。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单位。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主体单位签字、盖章。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1、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且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在投标人企业注册,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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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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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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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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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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