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区9号10号11号12号高杆灯改造维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西区9号10号11号12号高杆灯均已使用25年以上,考虑近几年港区强对流大风天气频发,故科工部此前委托具有国家专业检测资质的“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同批次的8号高杆灯进行探伤检测。根据探伤检测报告此高杆灯存在多处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故须对西区9号10号11号12号高杆灯共计4基高杆灯进行改造维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
5.人员要求: /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 /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2月20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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