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静宁县红寺镇学区2025年度春秋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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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红寺镇学区2025年度春秋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4 收藏项目
一、采购内容:采购香蕉 1755斤、紫薯3315斤、红薯2925斤、韭菜234斤、胡萝卜702斤、大葱975斤、洋芋4680斤、白菜975斤、包菜195斤、辣椒702斤、西红柿390斤、芹菜390斤、菠菜117斤、白萝卜1833斤、洋葱585斤、香菜39斤、胡子195斤、菜花195斤、粉条390斤、生姜117斤、大蒜156斤、蒜苗195斤( 具体参数详见邀请文件采购明细)

注:所供食材价格根据市场或季节价格变动进行及时调整,具体供货以当月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至2025年秋季学期末(具体起止时间参照学校实际开学及放假时间)。

二、预算金额: 8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相关内容,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二)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

(三) 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四、招标程序(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2月14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5日12时00分00秒报名

2、竞价时间:2025年2月15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6日12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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