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GSW20
2、项目名称:关于机关食堂、市委食堂原材料采购事宜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
5、采购需求:
( 1)为充分保障吴江大厦机关食堂(含市委食堂)工作人员就餐供应,保证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 2)采购范围:米、面或其他粮食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水果、肉类、家禽类、蛋类等农产品及其制品;调味品;预包装食品或者其他采购方所需的食品等。供应商供应食品不影响采购方根据需要另行采购的自主权。
6、 服务期限: 二年, 2025年4月8日—2027年4月7日,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合同金额满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7、 项目地点:吴江大厦机关食堂、市委食堂。
8、 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最终的合同及考核标准均作为验收依据。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项目中需包含冷藏冷冻食品 。
(四)其他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 7 〕 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单位将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 投标单位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单位的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投标单位 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代理人参与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必须提供)。
3、符合“1、合格 投标单位 的一般条件 ”的承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 投标单位 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 投标 。
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报名,否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 5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25年 2 月 21 日,每日 8:30~11: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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