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联系方式:***-*******特此公告!湘西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2月14日点击查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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