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自愿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主要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医药机构从业人员以及普通参保群众。二、选聘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年龄在18至7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条件;(三)热心医疗保障事业,坚守为民情怀,有较强的责任心;(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公道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未发生违纪违法等问题,没有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方面问题;(六)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备专业技能,善于联系群众,能够履行监督员职责;(七)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监督活动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省医保局关于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