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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人民法院关于泰和县龙江新区龙潭大道南侧商会大厦207室(第一…
日期:2025-02-14 收藏项目
一、 拍卖标的列表: 序号 房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所在楼层 / 总楼层 建筑面积( ㎡ ) 一拍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1 赣(2022###县不动产权第********号 ###县龙江新区龙潭大道南侧商会大厦 207 室 2/23 ******** ********.1 ******** 6670 特别提示: 1. 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物为准! 2. 税费承担: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需先行垫付,逾期缴纳导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 上述拍卖房产只包含房屋主体结构和硬装部分,不包含全部可移动的家具、家电、装修材料等相关生活物品。( “ 可移动 ” 系指不凭借任何拆解工具即可直接移动。) 4. 该拍品符合“法拍贷”条件,目前提供“法拍贷”的银行有中国邮政银行泰和支行,联系人:陈慧玲( ******** )###县农村商业银行,联系人:刘人超( ******** )如有需要,请自行向银行咨询。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托书、委托**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该房产受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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