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排涝渠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息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排涝渠治理工程)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建设地点:息县境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70日历天
第二标段: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息州大道--千佛庵路段、千佛庵路--沿河路段、沿河路--谯楼街段
第二标段:谯楼街--东大街段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对应资质,提供截图或承诺)。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02 月 17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02 月 21 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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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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