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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15个镇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公告(四)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15个镇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15个镇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用于质量控制的CMA或CNAS资质的实验室且具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10、PM2.5、臭氧资质,并且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空气臭氧二级及以上传递标准实验室或与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空气臭氧二级及以上传递标准实验室有合作协议。(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合作协议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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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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