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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堂主要伙食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堂主要伙食原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中选/备选

供应商数量

采购需求

1

大米类

正四备一

主要是产于东北的粳米:圆粒米,长粒香等。

2

面粉类

正二备一

包括但不限于:小麦特制一等粉(富强粉),特制二等粉,标准粉,普通粉。以及餐品专属用途的雪花粉、饺子粉等。

3

非转基因食用油类

正四备二

非转基因大豆油为主,搭配其他非转基因食用油等。

4

猪肉类

正四备二

包括但不限于冷冻及鲜肉:猪五花肉,臀尖,二号、四号肉,比例肉馅等。

5

禽肉类

正四备二

包括但不限于冷冻及鲜肉:鸡、鸭胸肉,排腿,边腿等。

6

牛羊肉类

正四备二

包括但不限于冷冻及鲜肉:牛碎肉,牛肉馅,羊肉馅,羊肉片,鲜牛肉、羊腿肉等。

7

鸡蛋类

正二备一

白筐装鸡蛋为主,净重45斤(另含洁净免洗鸡蛋、蛋液等产品供应)。

8

大宗蔬果类

正四备二

包括但不限于大宗:根茎类,茎叶类,茄果类蔬菜和水果以及特菜、净菜等。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协议内容为准。服务满一年后,学校对供应商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办法以学校通知为准),考核通过合同继续履行,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2.遴选响应人所供应的产品/服务须在其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需具备参与项目对应的营业范围;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正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产品生产企业要有合格的生产加工环境及配套的生产和检测设备,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应有独立的、满足储存条件的仓库及配送能力;7.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可提供备案文件,仅销售初级农产品无需提供)或《食品生产许可证》;8.遴选响应人必须提供遴选日前6个月内主送产品的第三方有效检测报告;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无记录的;10.遴选响应人若是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主送产品代理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文件和授权书盖章复印件(或2年以上长期供采合作合同),清真食品产品供应的遴选响应人,提供清真认证资质;11.遴选响应人不得将本项目遴选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遴选;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遴选;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1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至 2025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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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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