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经济开发区三都区块综合开发及平台提质项目-小微园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缙发改投资【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331122-04-01-374475,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及业主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缙云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缙云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捷骏建设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业主委托就本项目的电梯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备供应及安装企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筑规模:本项目概算投资31570.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505.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299.78万元,预备费765.6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48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48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企业孵化厂房、办公配套服务用房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地上建筑部分共十栋单体建筑,无地下室。1#楼为办公配套服务用房,地上4层,建筑高度18.27米,为多层民用建筑。2#至10#楼均为生产性用房,地上5层,建筑高度22.68-23.98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设地点:缙云县新碧街道三都村。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3最高限价:3900000.00元。
2.4本招标工程共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包括电梯20台,其中客梯2台,货梯18台。包括所有电梯设备费、大小门套、包装箱费、运输费、保险费、预埋、大件起吊费、安装费、调试费、试运行、培训及检测、保修期内的维保、政府验收费、质保期内的年检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商,销售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销售商)参加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2025年 2 月 14 日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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