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专家隐患排查-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外部专家隐患排查(采购编号:404C-FW-GKJT-25-0134),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外部专家隐患排查
2.2服务地点:甘肃矿区、上游、金塔产业园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2.4服务范围:派出专家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安全检查工作。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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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查询内容遗漏等情况,评审委员会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协助甲方进行隐患排查的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如首页、内容页、总金额页和签章页等)等其他证明材料(如协议单、订单、验收单据、结算发票等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响应方应至少提供三名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拟委派专家(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无效);且需提供专家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评审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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