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与化工训练基地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9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市消防救援支队,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以西,岚山水库以北(澥浦大河北岸),下岚山以南,碧海水厂以东;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799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体工程占地面积 71366 平方米(约 107 亩),总建筑面积约 3871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786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 2926平方米;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期: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同时满足总包进度要求;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
招标范围: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与化工训练基地项目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服务,具体内容见第四章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及清单;
招标控制价(含税):33964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具有所投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
3.3投标人须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名。
3.4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 至2025年2月 21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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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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