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对【MFZC25012403】厦航配餐集中生产物流及配套物资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1: 项目名称:厦航配餐集中生产物流及配套物资服务 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厦航配餐模式调整为中央工厂集中生产、物流网络覆盖自配基地的生产保障模式。根据集中生产产品计划,拟定物流路线流向,物流路线分为主干线、返程、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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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路线 |
拟用车型 |
年趟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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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纸箱进出仓) |
方案二(周转箱进出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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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周转容器回流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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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线 |
福州-厦门 |
7.6米厢车 |
265 |
364 |
364 |
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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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晋江 |
7.6米厢车 |
76 |
105 |
105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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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杭州 |
9.6米厢车 |
139 |
191 |
191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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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线 |
厦门-晋江 |
7.6米厢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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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晋江 |
7.6米厢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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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年趟次按承运货物的体积、重量初步测算,实际每车运输量以评标实测为准,并按承运货物年预计用量核算年物流服务总价。
2、寄送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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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路线流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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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路线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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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线 |
1 |
福州-厦门 |
厦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一路53号; 福州:长乐机场厦门航空福州分公司长乐机场配餐部; 杭州: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厦航配餐; 晋江:福建省晋江市青阳和平中路厦门航空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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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州-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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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州-晋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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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线返程 |
4 |
厦门-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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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杭州-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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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晋江-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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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线 |
7 |
厦门-晋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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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杭州-晋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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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车最低运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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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 |
拟用车型(米) |
单车运输量(份数) |
★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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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 |
7.6米厢车 |
26,880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 1.承诺运输途中,满载且保证安全运输。 2.承诺主干线的预估次数不超出项目要求数量、单车运输份数不低于项目要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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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晋江 |
7.6米厢车 |
26,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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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杭州 |
9.6米厢车 |
34,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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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晋江 |
7.6米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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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晋江 |
7.6米厢车 |
4、集运物资体积、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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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 |
参考尺寸(外长*宽*高/厘米) |
参考物料本身重量(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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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盒 |
23.5*8.2*5 |
230 |
5、车辆配套运输产品的方案参考:以下方案仅为参考,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方案替代。
(1) 一次性纸箱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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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 |
参考尺寸(外长*宽*高/厘米) |
参考装配数量 |
参考物料本身重量(克/个) |
参考装配后单位重量(克/个) |
参考体积 (立方米/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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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箱 |
55*50*27 |
60盒/箱 |
500 |
14300 |
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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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架(叠放纸箱) |
100*120*14 |
/ |
5000 |
414440 |
/ |
(2) 循环周装箱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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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 |
参考尺寸 (外长*宽*高/厘米) |
参考装配数量 |
参考物料本身重量(克/个) |
参考装配后单位重量(克/个) |
参考体积 (立方米/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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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箱 |
60*50*40 |
70盒/箱 |
3000 |
19100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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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架(叠放周转箱) |
100*120*14 |
/ |
5000 |
387000 |
/ |
说明:每车可放地架数量、每层可叠放的纸箱/周转箱层数层数以车箱内评标实测为准,并拍照作为验收标准之一。
(3) ★纸箱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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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执行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投标人提供质量符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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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543-2008《瓦楞纸箱》/GB/T 6544-2008《包装材料瓦楞纸板》、GBT7705-2008平版装潢印刷品及相关国家标准、或相关企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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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 要求 |
1、成品尺寸:外径约520*480*320mm。 |
(4) ★地架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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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执行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国家标准、或相关企业标准。 |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中标后,打样到满意为止。 3.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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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 要求 |
1、地架:尺寸:约1*1.2m,承重300公斤以上、A级,板重约6.4公斤。 2、质保期3年 |
(5) ★周转箱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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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执行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国家标准、或相关企业标准 |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中标后,样品如不符合要求,需打样到符合要求为止。 3.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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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要求 |
1、周转框:外口径约59*48.3*39.5cm,内径宽约1cm,框重约3.1公斤,单框承重16.5kg以上,装载后满足叠放5-6层。 2、质保期3年 |
6、运输业务要求
(一)业务流程:
1. 投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提取发货凭证和承运货物,按委托承运货物的流向、流量以招标人规定的运输方式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收货目的地。当招标人收货方验收货物无误后即按实货情况签署送货凭证,完成运输任务后由投标人将符合签收要求的货邮交接单和送货凭证交付给招标人。
2. 责任划分:起点、经停点和终点由投标人负责货邮的装车和卸车;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点数确认交接并封车。投标人负责货邮运输途中的安全。
3.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将业务转包第三方。
4. 受场地或装卸人员等条件限制,空耗时间(空耗时间是指停止装、卸货的车辆排队时间)不超过3小时的情况,投标人应理解并支持,且不产生其他费用。
5. 投标人要按招标人要求安装、使用GPS,确保运行数据的准确性。
6. 投标人应自觉维护招标人的利益,维护厦航权益和形象。合同期内,不得从事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任何工作及活动,投标人不得私自拉运非招标人营业收寄以外收寄的货邮,不得使用车辆运输其他任何货物,严禁捎、买、带。
7. 投标人车辆承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要及时告知招标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邮安全,同时要另行组织车辆疏运,确保货邮及时运抵,事故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若发生延误,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进行索赔及考核的权利。
8. ★运行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中运行质量要求及考核并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运行方案:(1)投标人提供食品运输过程中异常保障措施、其他服务措施等的应急预案;(2)投标人提供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气候、设备故障、交通事故等意外或紧急情况,能够采取的应对措施。
9. ★食品运输安全方案:投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中运行质量要求并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运行方案:(1)食品运输安全的保障措施;提供食品运输卫生的保障措施。
10. ★项目团队:投标人团队符合从业资质的驾驶员≥5人。提供投标人为驾驶员缴纳医社保的记录(2024自然年度内缴纳)、驾驶员健康证、符合货车驾驶从业资格的驾驶证。
(二)★运输车辆要求:
1.整车运输,车辆装车后须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进行签封确认。
2.供货车辆须为专用货车。
3.定期清洗消毒,并提供消毒证明。
4.车辆环境要求:(1)车厢内外整洁,无霉点等污渍异物;(2)车厢密闭性完整,无破损、缺口等混入异物可能性;(3)车厢内无虫害残留痕迹。
5.车辆配备:(1)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均装配视频监控系统;(2)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均装配GPS定位系统;(3)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中具备冷藏保鲜功能的≥10辆。
6.自有车辆:投标人自有车辆≥10辆。提供行驶证,行驶证持证者须与投标人一致。
(三)★送货人员服务要求:
1.供货人员相对固定,人员持证上岗且无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
2.产品供货要求:投标人送货到位时应联系招标人相关验收人员,并将物资送达至配餐指定位置,摆放整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验收、签单等工作;
3.送货人员因持身份证或驾驶证到配餐门岗登记来访信息,并接受现场安检及温测等工作,疫情期间还须主动显示有效动态健康码;
4.送货人员现场须服从配餐人员的督导,着装整齐(不得赤膊),须佩戴口罩、一次性工作帽,不得攀爬翻越升降梯,不野蛮操作;
5.验收口执行有序排队作业,不得插队,特殊情况服从现场调配;
6.送货时间: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5:30。
7.送货物资须当面与厦航验收人员进行交接后方可离开(严禁未进行物品配送交接,私自将物品放置平台等地方。)。
8.供货保障要求:各物资配送至厦航验收点,须负责卸货至厦航指定仓库位置(卸货及搬运皆由投标人负责。
(四)★运行质量要求及考核
1.招标人将定期对投标人运行质量进行考核,质量考核每月一次。
2.准班率:线路准班率达100%,脱班1次扣罚5000元,并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准点率:车辆准点率达93%(超过计划时间15分钟算晚点),每低1个点扣罚当月运费的0.3%;准点率低于90%的,除按前述标准(90%-93%)扣罚运费外,低于90%的部分每少1个点扣罚当月运费的0.6%;准点率低于80%,除按前述标准扣罚运费外,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对于因投标人无法准点到达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投标人亦因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信息准确率:车辆信息准确率达98%(发布的车辆信息和司机信息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算1趟次不准确),每低1个点扣罚当月运费的0.05%。
5.异常反馈及时率:异常反馈及时率达97%(车辆突发事件的异常反馈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反馈算超时反馈),每低1个点扣罚当月运费的0.1%。
6.派车单准确回收率:派车单准确回收率达97%(月结交单时未能递交原始的交接单据),每低1个点扣罚当月运费的0.1%。
7.派车信息及时点击率:派车信息及时点击率达98%(以点击物流节点的有效时限为考核基数考核信息点击及时性),每低1个点扣罚当月运费的0.1%。
8.如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须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通知招标人相关负责人有关事件的情况及对货物运输的影响。
(五)保险
★投标人应为车辆和货邮办理下列保险(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运输责任险,赔付额度必须不小于10万元。
2.投标人故意隐瞒或不参加法律规定参加保险和约定保险而产生纠纷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投标人过错或无过错而产生的招标人连带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额承担。
(六)运输安全责任及赔偿
1.投标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交通法规,杜绝违章行车和疲劳驾驶。如发生违规,将承担一切后果。
2.在承运过程中,因盗窃、遗失、交通事故和投标人人员造成的其他事故,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货邮损坏、潮湿、变形或丢失等情况给招标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同时对在承运过程中由此造成的货邮的间接损失引起诉讼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招标人并有权解除合同。
3.投标人承运的货邮实际损失价值,以招标人的客户开具赔偿证明所标明的货邮金额确定。
4.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招标人可以从向投标人支付的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投标人另行向招标人支付。
5.投标人应该在货物产生损失后5天内按照招标人计算的损失,预付足额赔偿金额。
6.本合同在履行期,如遇交通事故给第三人及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二、主要技术要求
1 技术标准
1.1 标准要求
1.1.1 在本项目谈判期间及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地方、行业如颁布新技术标准,以新标准为准。
1.1.2 以上标准如存在矛盾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1.2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
1.3 所有样品的技术要求分为中文标识、质量技术要求等,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1.4 投标人所投样品的制造标准、环保要求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1.5 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样品质量不应低于本项目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招标人有权退货及拒付货款,并保留追诉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1.6 招标人有权委托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样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若检测结果达不到招标要求,中标人必须更换合格的产品直至通过检测,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以及赔偿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1.7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等权利)。若任何第三方针对中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行为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招标人因为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遭受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等),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8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9 投标人应明确投标产品和招标要求的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规格和商务响应表》中。
以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 验收条件
2
2.1 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样品、产品原产地等级证书、厂家货物标准说明、检测报告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2 产品须根据招标人的订单要求100%验收合格,招标人应在货到后当天进行验收,如出现产品质量、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则在验收之日做退货处理,中标人须再组织其他批次产品进行配送供配餐部抽查验收。由于每批次进货产品使用周期不固定,对需投入配餐生产使用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招标人配餐部将通过招标人采购管理部质量投诉流程进行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中标人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根据合同追溯中标人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委托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材质、质量等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将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关系并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退回招标人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2.3 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2.4 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含第三方检测费用)。
(三)主要商务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货物说明一览表、供货范围清单、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售后服务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
三、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要求第2项。
四、投标要求
1、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材料构成说明、工艺流程说明、性能说明、产品标准、主要质量参数等相关资料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等资质证明资料。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不得降低招标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档次,其质量等级、制造、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项响应。
5、投标人应明确投标响应情况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五、报价要求
1. 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应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交付完毕所有发生的费用,包括产品及包装物生产制造、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费、售后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 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 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 《招标货物一览表》当中涉及的产品数量均为预估量,最终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下单数量,以本次招标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相关风险投标人应予以充分考虑。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六、服务期及送货要求
1.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合同包1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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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2.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存在被招标人列入不诚信/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被招标人处罚不得参与招标项目的情形5.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投标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载明“合格投标人”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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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资质(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投标人保证提供的各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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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即日起】起至【2025-02-1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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