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灾备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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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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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灾备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180日历天 |
湖北省武汉市 |
入场调研、项目实施阶段60个日历日,整体试运行阶段90个日历日,验收阶段30个日历日。项目工期每超过一个日历日扣罚合同金额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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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供应商须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和说明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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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98.1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人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种类至少包含“系统集成”);(2)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02月17日至02月2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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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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