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共6个展厅,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承包人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展墙展板内容及灯光电气调整,场地清理、垃圾清运;新展柜的采购、安装及展柜内容调整;立体地图的制作、安装;说明牌、展具展托等制作安装,文物展品的布展等;多媒体设备安装调试等,实现建设单位和设计图纸有关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83.805584万元,其中暂列金(含税)6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3.727794万元;
3.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六)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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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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