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2
项目名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智能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含税):45万元
最高限价(含税):45万元
招标需求:本项目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智能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拟在曲靖火车站及北站加装视频监控及广播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工作并交付使用。
质量及质保要求:所供产品质量标准、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且未曾使用,并满足采购人要求。质保期:提供不少于1年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
2.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之后的日期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纳税社保要求:提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为失信企业黑名单。以上所有要求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网页截图证明材料(网址、字迹及日期必须清晰可见)。
5. 其他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②出具投标单位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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