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因“一院两区”工作安排,近期院内科室搬迁、病区调整后需临时制作安装部分标识标牌,为及时进行制作安装,拟采购一家服务单位开展日常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作,现以院内谈判采购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请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和书面报价。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4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六)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七)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自行承诺)
三、主要工作内容
详见附件:单价限价及整体下浮报价单,制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货物,实际零星制作内容根据采购方实际提供为准。
四、项目服务期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本项目根据投标人所报单价据实结算,如中标人所提供标识标牌零星制作安装服务金额达到90000元,合同自动终止。
五、相关要求
(一)各竞谈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该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项目预算为¥90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元整),投标人须对项目所有单价限价进行总体下浮,若报价单位不足3家将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二)报名起止日期为:2025年02月14日至02月18日16:00点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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