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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创新创业科技中心(11#地块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3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衢江区创新创业科技中心(11#地块二期)已由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以2401-330803-04-01-90216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各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衢江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衢江区创新创业科技中心(11#地块二期)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额约57364.91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38928.462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0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6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258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016平方米。新建3栋商业楼,地上最大层数16层,地下最大层数2层,最大建筑高度68.8米,最大单跨跨度9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结构(低层建筑除外),承包人应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6〕79号)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的有关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装配式建筑评分分值不低于35分,其中主体结构不低于20分且水平构件采用预制品部件);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有关要求,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建设,并通过验收。项目建设地址:衢江区振兴东路以南,东迹大道以北,江城大道以西,政和路以东

2.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期的监理和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等。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457.4855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4在衢州市2024年最新衢州信用评价(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建工程数量不超过2个(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余同)。

3.10/(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组成员、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7日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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