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JNC2)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高平市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以晋市煤销字〔2024〕41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2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及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738号)文件的要求,现需委托第三方为我矿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编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取得评审意见书。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合同全部内容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2月13日 17:30至2025年2月17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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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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