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
项目名称:隐患治理及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3.9554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73.2417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隐患治理,地源热泵末端改造、办公楼消防设施改造、主干道路应急改造、防火检查站抢修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5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预留份额 ,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整体预留 。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电子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未取得电子证书的,在有效期内即可);
(4)在近三年(2022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0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5)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2-14至2025-02-20, ,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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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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