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汴顺财
2、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中心2025年安保(秩序管理员)保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69000.00元
最高限价:176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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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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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包段 |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中心2025年安保(秩序管理员)项目 |
881000.00 |
881000.00 |
是 |
881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内容:
第二包段:安保(秩序管理员)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开标时网页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可参与多个包段的竞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包段;若一家供应商同时中标多个包段,则按包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包段进行竞标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包段分别提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 14日至2025年02月 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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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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