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大竹竹阳镇天生社区;
2.2建设规模:大竹县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高速路南口与环城路连接线)项目;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2.4招标范围:大竹县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高速路南口与环城路连接线)项目路灯采购104套;
2.5标段划分:路灯采购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技术标准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获得相关特检的检验合格证;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非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取得所投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有效投标人,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路灯供货业绩(制造商投标的仅限本单位实施的业绩,非制造商投标的可提供生产厂商拟投标本项目同型号产品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材料时间为准。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路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4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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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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