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中浩公司运输车辆租赁服务(100公里以外)框架协议入围已由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箱变拆解、维修服务框架协议入围。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中浩公司运输车辆租赁服务(100公里以外)框架协议入围
标段(包)内容:
(1)轻卡(4.2米轻型货车),用于煤机小型设备及配件的运输;
(2)二轴(6.8米重型货车),用于煤机中型设备及配件运输;
(3)三轴(8.6米重型货车),用于煤机中大型设备及配件运输
(4)四轴(9.6米重型货车),用于煤机大型设备运输;
(5)六轴(13米重型半挂牵引车),用于煤机大型设备运输;
(6)托板(三轴低平板挂车),用于煤机大型设备及支架专用运输;
(7)托板40吨以上(三线六轴低平板挂车),用于大型支架专用运输。
2.3服务地点:(请登录)
2.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2.5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要求。
2.6入围投标人数量:最多3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运输车辆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l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2-13 17:30至2025-2-18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3-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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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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