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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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
4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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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装修项目设计服务(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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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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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该项目选址位于金湾区德城路旧行政服务中心(现财政局办公楼)。主要建设内容:1.区综治中心建筑面积约1389.10㎡,层数两层,一层改建成区综治中心接待大厅,设置调解室、值班室、部门入驻等功能室,二层改造为区委政法委机关办公使用。按照使用要求,接待大厅,多功能室及局部办公区重新进行平面功能布局,对天地墙进行改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及空调进行改造等。2.区综治中心及群众信访中心外立面提升,包括外墙重新翻新,空调机位美化以及logo改造。3.室外工程提升,包括广场道路及绿化改造。本次招标内容为设计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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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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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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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投资额(¥2,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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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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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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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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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
按合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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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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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
服务金额:暂定约60705.00元。包含本次设计服务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风险包干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合同价综合考虑成果编制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服务承诺、额外服务费及不可预见风险等费用,服务过程中如有存在违约金未及时支付或扣除的,在最终结算时给予扣除。 按实际完成的设计工作进行结算,结算价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建安费作为设计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计费标准算出的金额×80%-招标人确认的设计费扣罚金额(暂定系数如下: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各项系数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最终结算价以相关部门审核为准。 各阶段费用支付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分阶段进行支付,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设计费60%的进度款支付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其他遗留问题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设计费结算价剩余款项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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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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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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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
2025-02-17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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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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