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1
项目名称: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4.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14.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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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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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第一包 |
900批次 |
43.65 |
在食品生产环节中进行区抽90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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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第二包 |
600批次 |
56.55 |
在食品流通环节中进行区抽300批次;抽检国家食用农产品30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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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第三包 |
600批次 |
56.55 |
在食品流通环节中进行区抽300批次;抽检国家食用农产品30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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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第四包 |
800批次 |
112.00 |
在餐饮服务环节中进行国家食用农产品80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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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第五包 |
800批次 |
66.25 |
在餐饮服务环节中进行区抽500批次;抽检国家食用农产品30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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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第六包 |
350批次 |
39.85 |
在食品市场环节中进行区抽100批次;抽检国家食用农产品25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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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第七包 |
350批次 |
39.85 |
在食品市场环节中进行区抽100批次;抽检国家食用农产品250批次 |
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2025年,大兴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坚决实行“四个最严”,全力保障大兴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北京市往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大兴区在辖区所属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市场和餐饮等不同环节要合理安排不少于4400批次抽检监测工作,其中国家食用农产品不少于2200批次。围绕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大兴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充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大兴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4. 项目实施内容:2025年共抽检不少于4400批次(样品不少于4400件)。
(一)抽检对象。主要为大兴区内生产、销售的食品。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
(二)抽检频率。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频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三)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街道、村镇等。抽样环节覆盖流通、餐饮和市场。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四)服务单位对食用农产品问题发现率不低于北京市平均水平,2024年为2.5%,2025年食用农产品问题发现率将根据北京市平均水平会动态调整;
(五)配合局内专项、宣传、风险评估等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工作。
(六)配合局内国抽系统数据抽查工作,年底前将进行考核排名。
(七)抽检覆盖食品种类(33大类)、覆盖镇街情况、覆盖大中型种类或者ABCD级情况,或者相应的占比;要求食品生产在营企业抽检覆盖率100%。
(八)区抽过程中,注意控制抽检的重复率,避免同一企业、同一种类产品、同一检测项目多次重复抽检。(国家总局将在国抽系统内进行提示)。
(九)各环节工作内容及要求
二、商务要求
1.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抽检位置范围为大兴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街道、村镇等。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签约后,首付款80% 、尾款20%的比例进行支付,尾款在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审批。
三、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2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 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
1.中标人食用农产品问题发现率不低于北京市平均水平,2024年为2.5%,2025年食用农产品问题发现率将根据北京市平均水平会动态调整;(市局可能有调整,调整后随时通知)
2.中标人抽检进度,均衡抽检,同时6月底前完成抽检任务量≥50%,9月底前完成抽检任务量≥75%,10月底前完成抽检任务量≥100%。
3.中标人要配合局内专项、宣传、风险评估等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你点我检等工作。
4.中标人配合局内国抽系统数据抽查工作,年底前将进行考核排名。
5.中标人抽检覆盖食品种类(33大类)、覆盖镇街情况、覆盖大中型种类或者ABCD级情况,或者相应的占比;要求食品生产在营企业抽检覆盖率100%。
6.项目过程中,注意控制抽检的重复率,避免同一企业、同一种类产品、同一检测项目多次重复抽检。(国家总局将在国抽系统内进行提示)。
7.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有抽样品种、检测项目种类、金额等明细,以说明投标总资金的合理性。
8.要求中标人及时汇总上交各种风险分析报告,包括专项抽检风险分析报告、阶段性风险分析报告、年度风险分析报告等。
3. 其他要求:所有投标人应具备应急抽检的能力,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中第4包的投标人应在应急抽检的时候要求具备检测6种腹泻病菌的能力(6种腹泻病毒:诺如病毒GⅠ型、诺如病毒GⅡ型、星状病毒、A组轮状病毒、札如病毒、腺病毒。),(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或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且投标人为该证书的法律责任承担单位。
(2)所有投标人应具备应急抽检的能力,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中第4包的投标人应在应急抽检的时候要求具备检测6种腹泻病菌的能力(6种腹泻病毒:诺如病毒GⅠ型、诺如病毒GⅡ型、星状病毒、A组轮状病毒、札如病毒、腺病毒。),(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或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14 至 2025-02-20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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