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日期:2025-02-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福州市

三、服务期限:3年

四、参与调研承包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根据《闽卫办医政函(2017)7号》和国卫医发【2020】3号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取得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即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废玻璃制品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等相关材料和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环保验收材料、且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我院预计每年产生56吨玻璃输液瓶,14吨塑料输液瓶(袋),塑料输液瓶(袋),包括透析桶。

2.处置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及医疗玻璃输液瓶,包括透析桶。

3.供应商将严格做好回收利用工作。保证回收利用依法、合规、安全,回收物品的利用不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供应商应院方具体时间要求负责及时上门将暂存点内的塑料输液瓶袋进行二次检查,之后装车清运,确保医院暂存点正常使用。

5.供应商根据可回收物产生量免费提供回收打包专用编织袋、专用三联单记录册、玻璃挂车桶、塑料框及玻璃分类架。

6.供应商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按照相关法规程序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7.供应商上门回收的工作人员及车辆应向院方提交相关材料信息。

8.供应商负责数字化管理可追溯系统的日常维护。

9.供应商对回收物品出医院大门后的合法性及利用去向负全部法律责任。

10.供应商到存放场所回收清运时,双方工作人员在暂存点做好回收交接签收记录,登记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供应商负责填写回收记录册三联单登记建档。

11.供应商对所有回收物品进行机械化二次检查以后确认未被污染方可回收利用。若发现混入医疗危险废物或确定已被污染时应立即归还甲方按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规范处置。回收工作完成时应将现场场地冲洗干净,保持环境卫生。

15.供应商不得在采购人所属范围内捡拾、贩卖医疗废物,如有违反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6.成交供应商须爱护采购人的物品,如因成交供应商所属工作人员作业过程中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17、供应商须承诺:如成交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导致企业资质被冻结、吊销,或未获得国家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新要求等规定的资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调研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9日(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