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内容: 以短视频、现场直播等新媒体方式,根据组委会要求结合产品单独出视频、直播青岛产品推介,融入参与产品、相关新闻稿件融入等精彩报道。
三、项目实施地点:哈尔滨
四、服务要求:
1.活动视频:采用现场拍摄的高质量视频,结合旅客真实反馈及团队口号视频,剪辑制作;
2.视频时长不低于70s;直播时长不低于1h,具体根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
4.视频分辨率1080p,25帧以上。
(一)提升品牌曝光量
根据我司媒体宣传规划,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视频拍摄剪辑及相关媒体平台广告发布。
(二)配备专业服务团队,一对一提供管理服务
1.成立固定专业化骨干团队提供专门脚本拟写、视频拍摄剪辑、新闻发布等服务;
2.及时掌握企业动态与宣传需求,24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按时完成受托任务,并通报工作进展;
3.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出具服务报告。
五、计划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需要填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具备项目服务能力,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SRM系统上发布。
九、付款方式:电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
十、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投标报价:
1.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需对所有标的明确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费用、设计费用、运营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合同章响应文件/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响应文件/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响应文件/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投标人所报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响应文件/报价单,投标人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4.响应文件/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分项报价不全或者漏项的,以其他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价补齐。分项报价无法补齐或者无分项报价的,投标无效。
5.响应文件/报价单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盖章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或者拒绝盖章确认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响应文件/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十二、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2月13日10 时00分至2025年2月13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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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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