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供配送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400.00 元/吨,招标人为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次氯酸钠溶液(食品级)一批,1400.00 元/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供配送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供配送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由供应商提供承诺书,以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
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企业提供 2024 年或 2023 年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企业
提供 2024 年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自
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4 年 1 月(含 1 月份)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缴
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
公司提供声明函或按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4 年 1 月(含 1 月份)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
个月的公司提供声明函或按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8.特定资格条件:
8.1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的应具备: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内容中的产品名
称明细表中应包含“次氯酸钠”,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2 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且证书内容中的产品名称明细表中应包含“次氯酸钠”。
8.3 供应商至少承担过 1 项次氯酸钠溶液(食品级)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复印
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如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下属代理或经销商则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9 日 17 时 03 分
本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供配送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400.00 元/吨,招标人为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次氯酸钠溶液(食品级)一批,1400.00 元/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供配送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供配送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由供应商提供承诺书,以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
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企业提供 2024 年或 2023 年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企业
提供 2024 年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自
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4 年 1 月(含 1 月份)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缴
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
公司提供声明函或按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4 年 1 月(含 1 月份)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
个月的公司提供声明函或按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8.特定资格条件:
8.1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的应具备: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内容中的产品名
称明细表中应包含“次氯酸钠”,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2 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且证书内容中的产品名称明细表中应包含“次氯酸钠”。
8.3 供应商至少承担过 1 项次氯酸钠溶液(食品级)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复印
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如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下属代理或经销商则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9 日 17 时 0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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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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