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 现就 缓冲器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并提供2022-2023年审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生产企业需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7、要求具有生产资质证明文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一级代理商。经销企业具有生产企业的授权销售代理证书(报价时代理证书带原件)。生产厂商和该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产品的投标。
8、提供最近两年在铁路系统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接受代理商报价。
10、投标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2 月 13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