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苏汇招公字2025-HC-002号2.项目名称:宝应运河文化旅游演艺中心(文教综合体)建设项目###县淮剧团)办公设备3.预算金额:********万元。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万元*9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备货,并根据甲方的时间要求完成送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7.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三个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未被“****网站、“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4.供应商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集中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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