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XM
项目名称:赣州新能源汽车产品创新孵化产业园项目检测设备冷水机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6.0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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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名称 |
数量 (台/套) |
预算金额 (元) |
预算总额(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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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州新能源汽车产品创新孵化产业园项目检测设备冷水机采购 |
冷水机(5-70℃) |
2 |
82500 |
660300.00 |
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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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机(-40-85℃) |
2 |
24765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谈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分别提供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以来)同类型产品的五份业绩合同,其中合同应为与下列主体之一签订:①其中业绩合同的买方为国内大型新能源电池生产企业或该电池生产企业的子公司、参股公司,电池生产企业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正力新能电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爱尔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浙江吉利产投控股有限公司、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耀宁新能源有限公司,如与子公司、参股公司签订合同需提供相关股权证明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权关系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其中业绩合同的买方为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公告的资质实验室/机构/单位(https://service.miit-eidc.org.cn/jcjg/institution.html(见附件)),或者提供的业绩合同买方为上述三者(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公告的资质实验室/机构/单位)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支机构,如与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需提供其业绩合同买方相关股权证明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权关系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2)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所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3日 至 2025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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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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