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糕点原材料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年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糕点原材料采购项目(三次)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糕点原材料采购项目(三次)。
2.2 项目编号:SBJS(S
2.3 招标范围: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所需专用糕点原材料进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4 项目地点: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辖范围内。
2.5 供货时间要求:本项目为分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每次供货通知(电话通知或采购订单或其他书面通知)后按时、按质、按量1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若招标人遇特殊情况,需紧急供货的,中标人在12小时内完成供货。
2.6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出资比例为:100%。
2.9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175万元(不含税),最终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 信誉要求: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招标条件
2025年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糕点原材料采购项目(三次)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糕点原材料采购项目(三次)。
2.2 项目编号:SBJS(S
2.3 招标范围: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所需专用糕点原材料进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4 项目地点: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辖范围内。
2.5 供货时间要求:本项目为分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每次供货通知(电话通知或采购订单或其他书面通知)后按时、按质、按量1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若招标人遇特殊情况,需紧急供货的,中标人在12小时内完成供货。
2.6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出资比例为:100%。
2.9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175万元(不含税),最终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 信誉要求: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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