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2024年8月-2025年1月)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2024年8月-2025年1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4年8月-2025年1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5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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