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包头市第四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9万元/年,招标人为包头市第四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市第四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为包头市第四医院22部电梯维护保养(其中低层直梯6部,高层直梯8部,扶梯8部),服务期限一年(续签两年)。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包头市第四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市第四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4、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6、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2日17时00分到2025年02月1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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