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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宁波市鄞州区环镇东路24号-25号501室的房地…
日期:2025-02-12 收藏项目
一、拍卖标的: 位###市鄞州###路 24号-25号501室的房地产(详见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以上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评估价: ********万元,起拍价:97万元,保证金:19万元,增价幅度:********万元。 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本标的不动产面积以产权证登记面积及行政部门最后测绘核准面积为准。 2、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与房产有关费用,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的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实为准。其中,房屋过户税费等由出卖方和买受方以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水电物业费以实际所欠为准,拍卖成交前由实际居住人承担。 3、本标的交付时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需自行查看并承担相应风险及后果。如有原有住户户口难以迁出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竞买人需提前看样,对标的物充分了解,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认可。 4、视频、照片、评估报告等相关附件系评估日制作,仅作为参考,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均以拍卖公告为准。 5、成交后拍卖余款请汇入本公告第十二条案款资金专户(请勿汇入支付宝账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 4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 无委托**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直接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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