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射阳县运粮河整治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及竣工验收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9.92万元(其中:施工期环境监测费25.92万元、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费4.00万元)。
最高限价:29.92万元(其中:施工期环境监测费25.92万元、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费4.00万元)。
项目概况:河道疏浚21.85千米,岸坡防护3.15千米;拆(新)建沿线建筑物3座等。运粮河整治工程等别为Ⅲ等,运粮河闸上主要建筑物(洪墩大沟灌排闸站、五岸干渠穿运粮河地涵)级别4级、闸下主要建筑物(射阳港北排水涵闸)级别2级。项目总投资额6693万元。
采购需求:①环境保护咨询服务;②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内容开展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水和废水、空气、噪声、生态等项目;③对工程现场环保措施进行调查,对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核查本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④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 394—2007)等相关环境监测规范、规程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境监测或验收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环保专项验收证明或评审合格证明等)。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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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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