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按照2025年度创投集团的债券融资计划和任务目标,拟启动以集团下属子公司滨江投资为主体向上交所申报10亿元科创债项目。现计划在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抽取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滨江投资2025年科创债项目相关业务的合作方,望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滨江投资2025年科创债项目法律服务机构
(2)法律服务费用:9.5万元(本价格为包干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服务、实施费、人工费、交通费、售后服务、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等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或增补任何费用,如有其他任何费用和缺报漏报项目费用均为中标人对项目不了解导致,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服务地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债券发行结束为止
(5)结算方式:出具法律意见书支付30%,拿到批文支付40%,债券发行成功后支付30%。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内(提供备案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投标的,受托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具有效的受托人劳动合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6、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挂靠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做无效投标处理。(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以上1-8项材料须按公告中所列的顺序,扫描制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报名资料)。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按无效处理。
注:①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按公告中“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制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报名资料,中标人在中标后再按需要提供对应份数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或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④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最终评审以业主委员会评审为准;
⑤业主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⑥为便于查找请投标人制成PDF投标文件后将名称修改为投标公司全称,例如“****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随机抽取。
四、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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