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化工三部2×40万吨/年LUMMUS聚丙烯装置主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工三部2×40万吨/年LUMMUS聚丙烯装置主催化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ABS等深加工装置。
2.2 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化工三部2×40万吨/年LUMMUS聚丙烯装置主催化剂采购,采购量为4t;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包括产品以及工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产品制造、运输、安装、试车、操作培训和维护服务等;投标报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验、供货、包装、运输、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等所有费用。
2.4 交货期:首批到货日2025年6月30日,甲方提前通知到货日变更,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到货。
2.5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年限不少于三年;
3.2投标人应提供资质文件,提供相应的专利证书及专有技术证书。如属技术转让的产品,需提供原开发单位的鉴定、测试报告以及转让证明。如为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海关相关文件。
3.3投标方须具有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novolen工艺聚丙烯装置2项及以上使用业绩,并提供均聚和抗冲产品使用报告。投标方应提供业绩用户的合同、发票、用户评价报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凡业绩造假经查实视为放弃投标。
3.4进口品牌须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招标人使用过程中出现影响产品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禁止进入招标人后续供应商短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不接受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5年2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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