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第四批)招标公告
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第四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2 收藏项目

 

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第四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第四批)已由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大名县人民政府、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魏县人民政府永政文【2024】6号、大政复【2024】67号、【2024-44】、魏政字【2024】1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第四批) 2.1.2建设地点: 永年区、大名县、冀南新区、魏县 2.1.3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专项资金 2.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5建设内容:永年区刘营镇等三个乡镇陈刘营村3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大名县沙圪塔镇等四个乡镇北贾庄村等十五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冀南新区高臾镇辛庄营乡2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魏县北皋镇等三个乡镇营东村等八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1.6质量要求:合格 2.1.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项目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2 00:002025-02-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